機車族安心防疫 排氣定檢延期至年底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,為配合全民防疫,減少機車車主外出及降低感染風險,屏東縣政府環保局配合中央政策規劃,機車排氣相關檢驗之辦理期限,可延至今(110)年底前完成。
環保局說明,領有牌照且出廠滿5年以上的機車,每年皆應實施排氣檢驗1次,並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1個月期間完成;如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之機車,應於檢驗日起1個月內修復並複驗。惟因國內疫情嚴峻,機車車主為落實遵循並配合疫情警戒管制措施,或執行居家隔離相關防疫工作等因素,導致無法於期限到檢,為顧及車主權益,延長機車排氣定期檢驗及複驗的辦理期限至今(110)年底。說明如下:
【1】設籍及出廠滿5年以上,且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為4月至10月份之機車,110年度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期限,延長至110/12/31日止。
【2】110/4/15至11/30期間,經定期檢驗不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機車,完成複驗改善期限,延長至110/12/31日止。
環保局為讓機車車主得知車輛檢驗相關資訊,仍會依照各車輛應檢驗時間,寄發定檢明信片通知,請車主配合於110/12/31日前自主完成機車排氣定檢即可。亦可登錄環保署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(https://motor.epa.gov.tw/)」查詢檢驗資訊,或撥打環保局服務專線:08-7352068洽詢。
第一張新聞圖片來源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於110-06-04保護署官網新聞發布